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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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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挪用资金罪
类别:犯罪
规定:《刑法》
颁发时间:1995年2月28日
犯罪主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犯罪客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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