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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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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代通知金
外文名:Notifications
别名:代替通知金
适用范围:香港和台湾
种类: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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