歇业制度解读
在歇业期间,市场主体除了不得从事经营活动之外,其仍然具备市场主体的其他合法权益。歇业,并不导致市场主体被注销,而是基于现实考量,便利小微企业等在遇到经济危机、疫情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困难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时,让市场主体在一定时间内可以停止营业,仍然保留其市场主体资格,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再恢复营业。这一创新举措,立足于粤港澳大湾区,借鉴了香港“不活动公司”制度,有效助力这些市场主体度过经济不活跃期,节省维持成本,为经济特区发展保持了内在活力,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市场主体总体数量出现较大波动,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获得感,体现了这一制度的“人情化”、“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