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72
浏览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8年8月2日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由甲向乙供应一套设备并负责送货、安装,

查看全部 2 个回答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3 11:26
双方已经在年初就工程余款问题签订了协议 那么其实已经与之前的工程合同无关了 所谓的诉讼有效期应以年初协议为准 可以这么认为 之前的工程合同已经履行完毕 年初的时候 双方就20万元签订了一个协议 乙方承认欠甲方20万元 并承诺在三个月内还清 现在乙方到期未还 甲方可以年初的协议 而不是之前的工程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个当然在诉讼有效期之内的喽
火鲤鱼 © 2024 专注小微企业服务 冀ICP备090026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