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产品销售授权书(产品销售合同模板,可供参考)
第九条合同授权91需方授权以下人员行使履约过程中的各项职权: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全权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验收产品质量,确认收货数量,接收供方提交的质量证明资料,发出各类通知,接收供方提交的发票,签署确认结算单据,处理索赔事宜等。
产品销售合同模板,可供参考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 方:
供 方:
需方因 项目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需方购买 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地点:
第二条 标的物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总重
单价
小计
合计
备注
1、本合同采用固定单/总价方式结算,不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00 );最终依据需方认可的实际供应量办理结算。
2、以上价格包含 (费用类别)。
3、当国家法定增值税税率发生变更,甲乙双方约定以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货物的不含税价格作为基数,调整增值税税额。
第三条 交货时间按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3.1 年 月 日 前交货。
3.2 分次分批交货的,具体时间由需方提前 日通知供方。
第四条 交货地点及方式
4.1 交货地点为 。由 负责运输并完成装吊卸,运费及装吊卸费按 元/吨计,由 承担。需方应保证车辆进出场地畅通。
4.2 供方人员及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后,应严格遵守需方的管理制度,并按需方标准化手册中的标准执行,包括管理流程、安全标准等。不得随意走动,远离装卸区域,不得将非供方物品带离施工场地。
第五条 质量标准与计量验收
5.1 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供需双方共同依据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本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并在供方的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5.2 产品数量及计量规则
理算/过磅结算/计件,以需方授权人员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5.3 质量、数量异议:对于产品数量、外观、尺寸异议,需方应当在验货时或收货当天提出。若需方在上述期限内未提出异议或投入使用的,视为需方已默认供方产品已验收合格。
第六条 合同价款
6.1 本合同的价款,按下列第( )方式确定:
(1)固定单价,不可调价;
(2)可调价,调整因素包括:货物基准价格变动 ,货物基准价: 。调整价格的需经需方签字确认,否则仍执行合同约定的价格。
6.2 结算:供方及时向需方提交供货清单,经需方授权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
6.3 发票
6.3.1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 13% 。
6.3.2 供方申请支付产品款前,应向需方提供与每次付款数额相一致且合法、有效(符合合同约定)的增值税 专用 发票。
6.4 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
6.5 付款时间及节点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战争、动乱、瘟疫、空中飞行物体坠落、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等)和政策变化所造成的产品损失、工期及付款迟延的,供需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相应期限从交货期限中扣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若非因需方原因,供方未能按本合同附件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供方应承担迟交货物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产品总价的0.1%;
迟交5-8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产品总价的0.5%;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产品总价的1%。
迟交产品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供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供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8.2 若需方迟付货款,需方应承担违约金:
迟付1- 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货款总额的0.1%;
迟付4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货款金额的0.5%;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货款总额的1%。
迟付货款的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需方支付迟付违约金,并不解除需方按照合同继续付款的义务。
8.3 因违约方原因导致守约方产生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造成的损失及由此引发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授权
9.1 需方授权以下人员行使履约过程中的各项职权: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全权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验收产品质量,确认收货数量,接收供方提交的质量证明资料,发出各类通知,接收供方提交的发票,签署确认结算单据,处理索赔事宜等。
9.2 供方授权以下人员行使履约过程中的各项职权: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全权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发料单,签收需方发出的各类通知,确认结算金额,处理索赔事宜、与需方联系提交税票等。
9.3供需双方如变更授权,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加盖供方公章)通知对方。
第十条 送达
10.1供需双方可按以下方式向对方送达:
(1)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向有权限的对方人员当面送达,或以电话通知方式向其送达,保留的语音通话记录、短信等可作为送达凭据。
(2)可按以下地址邮寄送达,自快递签收、代收、拒收、退回之日或发出之日后第七日即视为已送达对方(以时间在先者为准):
供方地址: ;
邮编: ,收件人: ,电话: 。
需方地址: ;
邮编: ,收件人: ,电话: 。
10.2 一方送达方式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本合同履行期内,或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及产品的技术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以及因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信息、资料、商业及技术秘密,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名且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供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鉴于我公司与 (单位名称) 于 年 月 日 签订了 合同,现授权委托我公司员工 为我公司代理人,全面负责该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特此委托。
委托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日期:
代理人声明:我 系上述 公司的代理人,对以上内容及所留印章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代理人(本人签名按指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法人代表、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