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区别
什么是兼营呢?
简单来说,兼营就是同时经营多种业务
简单地说,就是多种经营,分别核算。
在增值税上,经营分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服务、转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一个公司同时从事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销售行为的,就叫做兼营行为。
根据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行为的,应当分配核算,如果未分别核算的,根据总的销售额,按较高的税率来算税。
比如说移动的电信服务,其基础电信服务税率9%高于增值电信服务税率6%,如果没有分开核算,就按9%的税率纳税。
什么是混合销售呢?
混合销售其实就是销售一项业务,附带销售另一项业务,而附带销售的是主营业务必不可少的。一般都是货物+服务,比如说销售空调,附带安装服务;销售电梯,附带安装调试服务;销售货物,附带运输到目的地。但是就没有销售两项货物的情形属于混合销售哦。
混合销售行为按照主业的税率缴纳税,就是说以销售货物为主,就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如果以提供服务为主,那就按服务交税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