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首次作出跨境监管行政处罚(跨境电子商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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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首次作出跨境监管行政处罚(跨境电子商务法律)

财政部今天(13日)发布公告,根据财政部与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执法合作备忘录及马方协查请求,财政部依法查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参与跨境财务造假案,首次作出跨境监管行政处罚。

根据公告,财政部对马来西亚上市公司蓝宝集团有限公司在华全资子公司福建埃森思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监督检查。经查,福建埃森思索2016—2018年度财务报告严重造假并涉嫌犯罪;中兴财光华审计程序严重缺失,对该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负有重大审计责任,财政部依据有关规定跨境电子商务法律,对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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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局长 杨瑞金:本次公开“罚单”,不仅是对违法违规主体的严肃追责,更为重要的是警醒相关企业和中介机构依法合规经营,不要妄图通过跨境经营实现监管套利,逃避法律责任。

财政部首次作出跨境监管行政处罚(跨境电子商务法律)

据了解,本次跨境监管行政处罚是在财政部与马来西亚证监会执法合作备忘录及马方协查请求下,财政部首次开展跨境核查并公开查处结果。有关负责人表示,能够开展跨境合作监管的前提是建立合作机制,目前财政部与美国、欧盟及其成员国、金砖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合作伙伴共计22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会计审计监管交流合作跨境电子商务法律,累计签署9份监管合作协议,逐步构建遍布全球的跨境监管合作网络。

(总台央视记者 田琪永 刘世军)

发布于 2023-03-30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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