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营销产品,律师做不好新媒体营销,可能是产品思维出了问题 | 律政头条
原创NO.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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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微信公号为例,很多律师朋友心血来潮,注册一个账号就开始发内容,缺乏基本的“产品设计”。
牺牲晚上或周末休息时间,辛辛苦苦写了些专业文章,结果发现并没有什么卵用。
朋友同事可能刚开始还帮你转发鼓励支持一下,过两天大家就选择性假装没看见;后面自己忙起来别的事情,公众号就摆在角落吃灰了。
其实微信公号可视作一款小型内容产品,我们需要对它有总体规划,来指导我们的长期运营。
才能最高效的发挥我们辛苦写作的内容价值,达到我们转化案源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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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产品用户定位上新媒体营销产品,我们要清楚公号主要面向的读者是谁:
自然人客户、企业客户,还是律师同行?
不同的产品用户定位,意味着不同的内容传播渠道与案源转化路径,同时也要求我们的产品具备相应功能,放在公号,就是要求我们产出不同类型的内容。
比如说,我定位面向客户运营公号,目的在于建立市场品牌,转化路径当然很直接啦,就是:
客户看到专业内容->认可专业水平->当发生相关法律需求时->想到我们的专业品牌->联系洽谈
但难点在于传播路径,如何让你的内容被客户、并且是可能产生你所定位专业法律需求的客户看到?这个问题我们下次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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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功能定位,即内容形态,让潜在客户看你写的专业内容,是不是太为难人家?
所以面向客户运营公号的内容,更建议将功能定位在“普法、实用性”上面,更多的去结合生活场景、商业场景。
不要怕同行觉得你写的文章浅显low,产品思维的核心就是搞清楚你的目标用户是谁。
当我们面向客户做内容运营时,同行的评价没那么重要,因为他们在这个产品定位里,压根不是目标。
生产“面向客户的内容”虽然转化路径比较短平快,但其实是大部分律师最不擅长的事情。
这要求律师站在客户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并能够以尽量浅显易懂的语言去表述。
还得有趣有吸引力,要不然客户不会点进去看,或者看了也读不下去。
这条路径看起来简单,实则门槛较高,能够做得到的律师,基本都已经在各类平台(不一定线上)实现了不错的品牌及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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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未经过专门内容生产练习的律师朋友,建议从”面向律师同行”的产品定位出发,做起来相对容易上手。
不要觉得跟同行营销没啥用,其目的在于建立行业品牌,转化路径是:
同行看到专业内容,认可专业度->转发到朋友圈(同行社交关系背书)->客户看到专业内容->虽然不是很懂,但感知到你专业(这就够了!)->通过同行/内容中的信息联系到你
看起虽然不够直接,但确实在行业里经常发生的场景。
其实背后还隐藏了另一种可能的转化路径:
同行看到专业内容,认可专业度->同行有自己的专业方向,或手头上有更重要的案子->将咨询相关专业问题的客户,直接转介给你
这条路径目前可能还不多,但随着律师专业分化的演进,将越来越常见。
选择”面向律师同行”产品定位,相应的,对我们生产内容的形态也与”面向客户”不同,更侧重于专业。
比如分享一些疑难案件的诉讼策略和思路,或者一些复杂非诉项目的业务操作细节。
说白了就是要让同行看到干货,认可你的专业度,才可能引出后续的合作机会。
最后,行业品牌与市场品牌虽然分开讨论,但在真实市场效果中往往相互增益。
建议同时下手,但短期资源集中在一条线,先见一定效果新媒体营销产品,再来补齐短板。
我是吴皓,热衷用工具思维提升律师生产效能;对本文内容感兴趣的朋友,欢迎加我微信()继续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