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固定的吗?
一、《侵权责任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固定的吗?
《侵权责任法》目前已经被废止,依照《民法典》中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并不是固定的。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二、构成侵权行为的情况有哪些?
1、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造成的侵权行为;
2、产品质量责任;
3、高度危险作业的侵权责任;
4、危害环境的侵权责任;
5、施工造成的侵权责任;
6、建筑物及其附属物造成的侵权责任;
7、饲养动物造成的侵权责任等等。
特殊侵权责任实行过错推定或无过错责任。受害人追究加害人的责任,只要证明三个方面:自己有损害;加害人有加害行为;损害与加害行为有因果关系。加害人要免除自己的责任,要根据法律证明符合法定的免责条款或自己没有过错。
三、侵权行为分为哪几类?
1、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这是侵权行为的最基本分类。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为过错而实施的、法律知识大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侵权责任一般构成要件以认定的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而不以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适用无过错原则或过错推定原则归责的侵权行为。
2、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
这种分类是根据侵权行为人的人数多少划分的侵权行为类型,一人即为单独行为。
3、积极侵权行为与消极侵权行为。
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人身的权益是受到相关法律保护的,因此一旦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威胁的,是可以依法向侵权行为人追究相应的侵权责任并要求赔偿的,至于赔偿的内容和金额不是固定的标准,需要双方进行充分的协商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