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的应当明确(学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全员参与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并对职责的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第九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
学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3.1.3全员参与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并对职责的适宜性、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考核。
企业应为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建言献策,营造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全员重视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良好氛围,不断改进和提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解读:《安全生产法》第四、二十二条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了详细的要求。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法从法律的角度要求安全生产工作全员参与,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3.1.4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相,并建立使用台账。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相关保险费用。企业宜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解读:《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对“安全生产投入、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等进行了要求。第九十三条对未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投入的违法行为明确处罚条款。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第九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1.5安全文化建设
企业应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理念及行为准则,并教育、引导全体从业人员贯彻执行。
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应符合AQ/T 9004的规定。
解读: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 9004)确立了企业组织在建设良好安全文化方面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旨在帮助企业组织发展优秀的强势安全文化,实现卓越安全绩效的目标。
3.1.6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企业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电子台账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自查自报、安全生产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的建设。
解读:《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对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提出要求,使“信息化建设”成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的助推器。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