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点调查法的特点
蹲点调查法的主要特点是:
(1)调查主体:必须是调查者亲自动手,而不能请人代劳。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蹲点调查,一定要亲自蹲下来调查研究,而不能由秘书或调查组代劳。
(2)调查对象:必须是基层单位,如农村的村委会、村民小组,城镇的居委会、居民小组,工厂的车间、班组,学校的年级、班组等等,而不能以中层机构代替。
(3)调查目的:必须是掌握调查对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途径,而不能只是搜集一些具体事实、数据和零散资料。
(4)调查工作:必须是有目的、有计划地进行,调查工作必须全面、深入;研究工作必须系统、周密,而不能马马虎虎、敷衍塞责、浅尝辄止。
(5)调查时间:必须是持续较长时间,短则十天、半月,长则几个月甚至几年,要根据不同对象具体情况调查该事物发展的全过程,而不能蜻蜒点水、半途而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