悖论的原理

cenzou
cenzou 这家伙很懒,还没有设置简介...

0 人点赞了该文章 · 44 浏览

 悖论的原理

  同时假定两个或更多不能同时成立的前提,是一切悖论问题的共同特征。

  一般地说,由于悖论是一种形式矛盾,即是某些特殊的思想规定的产物,它们就不可能是事物辩证性质的直接反映;进而,我们也就不能把它们说成是“特殊的客观真理”,而只能说它们是“歪曲了的真理”。

  因此,悖论实质上是客观实在的辩证性与主观思维的形而上学性及形式逻辑化的方法的矛盾的集中表现。具体地说,作为客观世界的一个部分或侧面,认识或理论(数学理论、语义学理论)的研究对象在本质上往往是辩证的,也就是诸对立环节的统一体;然而,由于主观思维方法上的形而上学或形式逻辑化的方法的限制,客观对象的这种辩证性在认识过程中常常遭到了歪曲:对立统一的环节被绝对地割裂开来,并被片面地夸大,以致达到了绝对、僵化的程度,从而辩证的统一就变成了绝对的对立;而如果再把它们机械地重新联结起来,对立环节的直接冲突就是不可避免的了,而这就是悖论。

发布于 2022-12-30 22:09

免责声明:

本文由 cenzou 原创或收集发布于 火鲤鱼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可联系本站删除。

推荐内容

什么是悖论
悖论的原理
悖论的形式
悖论的类型
悖论与解悖
火鲤鱼 © 2025 专注小微企业服务 冀ICP备090026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