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决策的特点
公共行政决策是人类决策活动中的一种,它是在国家公共行政活动中所进行的决策,既有企业决策、社团决策等其他组织决策的共性,同时也有其自身鲜明的特征:
(一)公共行政决策主体的合法权威性与其他决策不同,只有具有行政权的组织和个人才能成为公共行政决策的主体。公共行政决策的主体是政府各级行政机构。由于其决策依据的是公共权威的意志,表现出一定的权威性,公共行政决策主体只能根据自身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合理、合法的决策。对此,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作了明确规定,行政权由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机关之外的某些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依照宪法、法律规定或授权,具有一定的行政权后,亦可成为公共行政决策的主体。
(二)公共行政决策客体的广泛性公共行政决策的客体是管辖区内的国家与社会的公共事务,涉及社会生活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外交、国防等,即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之外的一切社会公共事务,都需要通过公共行政决策加以解决。因此,决策的内容非常广泛,这是其他组织的决策无法相比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决策等,其内容主要限于各自的内部事务,一般不涉及整个国家和社会范围的事务。
(三)公共行政决策的目标具有非营利性任何决策都有其追求的价值目标,都有一个“应该如何”的问题。如果说企业决策以营利为主要目标,公共行政决策则是以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当然,非营利性并不是说公共行政决策无须考虑经济效益,而是在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作权衡时,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摆在首位。
(四)公共行政决策制定的关联性公共行政决策都是为了解决相应社会问题作出的,而社会问题往往十分复杂,各种问题交织在一起,使政策问题也相互影响与牵制。因此,公共行政决策的制定要综观全局,不能忽视其在时间与空间上的整体性。公共行政决策涉及社会生活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外交、国防等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之外的一切社会公共事务,公共行政决策的制定必然要涉及许多因素,对于这些因素之间的关联要进行系统的分析,不但要考虑在某一时间背景下实行的公共行政决策对以前政策的影响,还要考虑对以后远期政策规划的影响,要注意整体的平衡。
(五)公共行政决策功能的社会性公共行政决策的主要功能是以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为基点,实现对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和再分配,以保护和实现公共利益为宗旨,确立公平、公正、和谐的社会关系。它必然会对社会产生极大的影响。因此,社会中各种利益集团必然想方设法对公共行政决策施加影响,以维护自身的现实利益,争取未来的利益。在各种利益集团互相斗争与合作中,社会价值的最终分配会变得越来越合乎大多数人的利益,社会由此得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