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应对海外经营风险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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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应对海外经营风险的思路

  (一)成立国家风险报告中心。

美国、德国和日本等西方大国都设有国家风险研究与分析机构。这些机构通常是由一些有着显著社会背景的部门负责组织,其职责是:对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国家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每年发布旨在为本国企业海外投资服务的“国家风险报告”。因此,为了适应中国企业国际化的需要,我国急需建立为中国企业服务的中国国家风险分析、预警与报告系统,包括建立官方和民间的专门研究机构,成立“中国国家风险报告中心”。

  (二)加强对东道国政治风险的评估,提高投资决策水平。

在对一个国家投资前,企业应当对这个国家的政治体制、经济环境、法律文化等进行全面的分析,以评估项目投资后可能面临的政治风险;对政治风险主要类型,以及产生这些风险的原因进行分析,进而评估企业在该国经营的总体政治风险概况。企业对一个国家的政治风险评估可以通过购买专业机构的研究报告来实现,也可以通过企业自身的专业研究人员来评估。进行海外经营的企业尽可能避开政治局势动荡、反华势力较强的国家或地区,选择法律健全、政治局势稳定的国家进行海外经营。在投资区位的战略选择上,应尽快改变目前过于集中的格局,逐步实现多元化和全方位的分布格局,形成对国际市场的全方位开拓和国际资源的多渠道利用。

  (三)完善跨国经营企业的风险防范机制。

  建立和完善国家风险防范体系固然重要,但如果具体从事跨国经营的企业缺乏风险意识和企业防范机制,企业仍有可能随时遭受不应有的损失。这方面的教训很多,如据有关机构统计,中国出口业务的坏账率高达5%,是发达国家坏账平均水平的10~20倍。2004年中国因出口产生的坏账达300亿美元左右,合人民币2,400多亿元。一项对1,000家中国出口企业的调查显示,68%的企业有过因贸易对方信用缺失而利益受损的遭遇,企业“应收账款延迟收付”的比例超过50%。产生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许多中国企业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法律知识缺乏,风险管理能力较差。

  (四)了解和熟悉东道国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要清楚了解国内法律与相关条约,熟悉东道国有关经营方面的法律;要妥当设计境外投资的企业组织形式,投资的组织形式应该属于投资所在国的主权管辖范围,应依照该国关于投资的法律规定办理。从控制法律风险及限制和减少经济责任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形式无疑是最佳的方式。其次要加强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的维权意识。如,在东道国政府正式启用征用或国有化政策时,我国企业就可以寻求法律的保护,以期维护其合法权利。当东道国的司法系统独立而且执行公正原则时,在东道国申请法律仲裁的速度最快、成本最低。如果在东道国无法得到合理解决,企业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寻求我国法律保护。另外,企业也可以向国际仲裁法院申请国际商事仲裁,比如巴黎的国际商会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瑞士苏黎世商会仲裁院以及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华盛顿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等都可以为企业跨国经营提供调解和有约束力的仲裁。最后借助政府和民间的力量,采取多种渠道增强与目标公司所在国政府的沟通。联想收购IBM个人电脑业务虽然接受了美国相关机构的调查,但由于准备充分,最终获得美国政府的批准。

  (五)大力培养国际经营人才。

  海外经营往往分布于多个国家,各地之间又有着很大的文化和制度差异,以企业的人才储备是无法管理的。因此,跨国经营企业要尽快从企业内部培养跨国经营人才。同时,实施人才全球化。作为一家全球性的公司,在人才的招聘和使用上,应采用人力资源本土化和国际化的政策,大胆使用国外优秀人才。目前,在联想14位副总裁和高级副总裁中,五位来自IBM,另有5位的背景是跨国公司或国际咨询公司。

  此外,成立一个专门的文化整合小组,应对和解决每一个文化冲突的问题。应尽可能研究当地的宗教文化与国内文化的差异,缩短适应时间,充分了解并遵守东道国法律法规、文化、宗教、习俗等,降低国际化进程中的劳动力使用、反华排华等经济民族主义情绪等风险。

发布于 2023-01-02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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