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特·勒温的 勒温的基本观点
勒温在柏林大学期间,与韦特墨、苛勒和考夫卡等人一起从事格式塔心理学的研究。虽说他比三位奠基人晚了几年,但他很快就成为柏林学派中的一位朝气蓬勃和极富创造性的成员,并迅速证明自己有能力加入格式塔心理学的主要代表人物的行列。
但是,勒温的兴趣在一些方面不同与前三者。韦特墨等人关注的是知觉、认知和思维方面的问题,而勒温感兴趣的是动机、个性和社会心理。传统的格式塔心理学在探讨学习的问题时,认为学习者"渴望达到某些目的"是理所当然的,因而他们关注的是通过知觉重组达到目的的途径;而勒温则把注意力集中在"渴望"和"目的"本身上,并把它们与个性联系起来研究。勒温由此而形成的理论体系,主要不是一种学习理论,而是一种描述系统。当然,在一个系统内可以讨论学习、动机、个性和社会行为等问题。勒温对行为主义刺激-反应的公式持否定的立场。他认为,人是一个场(field),人的心理活动是在一种心理场或生活空间里发生的。生活空间(life space,简称Lsp)包括个人及其心理环境。一个人的行为(B)取决于个人(P)和他的环境(E)的相互作用,也就是说,行为取决于个体的生活空间 (Lsp)。这样,勒温的基本公式就是:
B=f(P.E)=f(LSP)
此外,勒温利用拓扑学和向量分析来解释心理现象。他认为,拓扑学有助于了解个体在某个特定空间可能或不可能发生的事件;向量分析可以表明个体在某种情境里可能作出的各种行为有哪些将会成为现实。
在勒温的系统中,"场"这个术语的内涵与一般的解释略有不同。"场"不仅仅指知觉到的环境,而且还包括认知意义。它既包括物质环境中的某些事件(即被知觉到的物质环境),也包括个人的信念、感情和目的等。简言之,勒温探讨的是认知场和知觉场。他之所以借用场论的概念,是因为他认为它是一种分析关系的起因和建立科学体系的方法(萨哈金,1991年)。
勒温的场论旨在预测个体的动机行为。他认为,答案就在"生活空间"这个概念中。如前所述,生活空间包括个体以及他的心理环境,生活空间是"决定个体在某一时间里的行为的全部事件的总和"(Lewin,1936)。对生活空间的理解,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心理环境"这个概念。
"心理环境"这个概念比初看起来要复杂些。我们一定不要把它同物质世界混淆起来。心理环境不只是指物质世界,也不是指他人的世界,而是括影响某个个体行为的世界。因此,这个个体没有觉察到的、因而对他的行为没有影响的客体,不在他心理环境之内,尽管从物质上来讲,这些客体可能离他很近。同样地,这个个体认为存在的东西,并好像它存在着一样地作出行为反应,那么即便这种东西在物质上是不存在的,它也是在他心理环境之内的东西。例如,一个小孩以为有一只老虎在他床上,并作出惊怕的反应,那么这只"老虎"就是他心理环境的一部分,尽管其他所有人都坚持认为这纯粹是幻觉。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也不能由此认为,心理环境仅仅是由个人觉察到的东西构成的,因为个体可能会受他没有意识到的因素的影响。例如,一个学生说他的目标是要担任学生会领导工作,并感到自己完全能胜任。然而,每当他遇到这类机会时,总是寻找某些理由推托。如果我们根据他的话来判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他没有觉察到他与他目标之间存在的障碍;如果我们根据他的行动来判断,则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他确实意识到他与他目标之间存在着障碍,因为他的行动表明了这一点。那么,他实际上到底觉察到这些障碍吗?我们无法回答。在勒温看来,我们无须回答这个问题。倘若个体的行动就像有障碍似的,那就说明是存在障碍的。一些教科书为了方便起见,常常把心理环境说成是"一个人所知觉的环境",但我们必须记住,勒温真正的意思是指"影响一个人行为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