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著名商标保护的办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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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注册一个著名的商标是很困难的事情,而且每个地方对于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都是很强的,为了让您对于著名商标这方面的知识了解更多一些,接下来麦汇网小编为大家主要介绍下,江西省著名商标保护的办法有哪些?希望这些介绍会让您对于著名商标的申请更加注重一些。

江西省著名商标保护的办法有哪些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省著名商标(以下简称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维护著名商标声誉,保护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著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良好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知晓,依照本办法认定的注册商标。

第三条 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著名商标的推荐和保护工作;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依据各自职责,协助做好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第四条 著名商标的认定,应当遵循自愿申请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著名商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该商标所有人的住所或者商标所指商品的产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二)申请著名商标认定前,该商标连续3年合法使用,商标权属无争议;

(三)该商标所指商品近3年质量稳定,在相关公众中享有良好声誉;

(四)该商标所指商品销售区域较广,近3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

(五)该商标有严格的使用和管理制度以及保护措施。

第六条 申请认定著名商标,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有关身份证明材料;

(三)商标注册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为商标使用人的,还须提交该商标使用许可的证明材料);

(四)该商标所指商品近3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及在省内同行业排序情况的有关材料;

(五)该商标使用、管理和保护的有关材料。

第七条 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提出推荐或者不予推荐的意见,并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和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之日起20日内,依据本办法第 五条、第 六条的规定进行初步审查,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予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江西省著名商标保护的办法有哪些?麦汇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不得不说江西省对于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还是比较大的,其实如果说每个地方对于拥有著名商标的企业能够注重一些,对于他们的保护力度能够加大一些,其实对于地方经济的发展也是很有帮助的,所以希望每个地方对于企业都能够有一个很好的保护作用。

发布于 2023-01-05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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