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产业重组的历史
我国历史上曾经有过两次产业重组。
第一次是60年代初、中期在一些重要行业试办工业托拉斯。试办工业托拉斯的指导思想是要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加强行业集中统一管理,以克服分散主义、条块分割和缺乏协作协调的问题,其方式是以行政手段将同行业一些重要企业和相关单位组合起来,成立全国性的或区域性的总公司(托拉斯)。所以这是一次典型的行政性产业重组。尽管这次重组因“文革”而中断,但十几个行业托拉斯在运行中还是发挥了一些积极作用,如减少重复、增强协调、提高效率等。当然,行政性重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如新的条块分割、不利于调动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新老计划渠道的摩擦等。
第二次产业重组是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的企业集团热潮。由于集团的组建基本上以同行业企业和相关单位组合为主,所以也带有很强的产业重组的性质。这次重组明显受到日本、韩国产业组织结构的启发,但所想解决的问题仍然是“大而全”、“小而全”、能力分散、“山头主义”等老问题。当时虽然开始尝试“以资产为纽带”等市场方法来组建企业集团,但行政方式仍然是主要的重组手段,其中有一些集团简直就是恢复当年的托拉斯,如当时放列为第一批集团试点的东北输变电集团基本上就是60年代的托拉斯一东北电力设备公司的翻版。但由于经过十年左右的企业改革,企业的自身利益和自主意识得到强化.所以行政性重组遇到60年代所投有的空前抵制,“集而不团”的现象非常普遍,除了少数真正通过资产纽带形成了紧密层以外,半紧密层和松散层难以发展起来。如东北输变电集团的组建就由于沈阳变压器厂的抵制而没有实现当初的设想,后者反而自己组建了集团而且实现了在香港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