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领导法注意问题
在一项工作任务上,一个下级只应该接受一个上级的命令,若允许一个下级接受两个上级的命令,必须针对不同的工作,或者说,同一工作可由两个上级指挥,但必须是针对不同的下级。如果一项工作两个人指挥,即使这种指挥相同而正确,也纯属多余。若指挥不同,势必造成混乱。双重指挥,下属则无法尊重权力,只能无所适从,同时由此形成领导人之间的隔阂和矛盾。总之,统一指挥必须坚决消除关系上的二元性,切实保证领导系统的一元化。
统一领导法由于经常表现为一种集权,因而这种用人方式还存在某些缺陷,特别是能限制下属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组织系统缺乏应有的灵活性。因此,实行统一指挥,不能强调所有方面的一致,只能是在总的目标方向上、共同行动规范上的统一。统一的意志、目标、步调,应伴以不同的特点和各种灵活性,即人们平时所说的“统而不死,活而不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