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发法的分类
2002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丹尼尔·卡尼曼(Daniel Kahneman),他提出的“有限理性”理论认为,人类的大脑在判断事物时,其实是有点懒惰的,我们其实不那么爱思考,而更愿意遵照经验带给我们的“启发”。他还将捷思法分为三类,算是给“拍脑瓜决策法”找到了心理学上的一个科学外壳和理论归属。
可得性启发法 (availability heuristic):在使用启发法进行判断时,人们往往会依赖最先想到的经验和信息,并认定这些容易知觉到或回想起的事件更常出现,以此作为判断的依据,这种判断方法称为可得性启发法。
代表性启发法( representatitiveness heuristic):在使用启发法时,首先会考虑到借鉴要判断事件本身或事件的同类事件以往的经验即以往出现的结果,这种推理过程称之为代表性启发法。
定锚启发法(Anchoring & Adjustmen heuristic):人类在进行决策时,会过度偏重最早取得的第一笔资讯(这称为锚点),即使这个资讯与这项决定明显无关。在进行决策时,人类倾向于利用最早取得的片断资讯,以快速做出决定,在接下来的决定中,再用第一个决定为基准点,逐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