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公司还在用我的名字报税有什么影响?
有影响,如果再上班时会出现重复申报,年度汇算清缴时自己需要缴纳两个公司加起来申报工资的个税。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依法离职后,用人单位非法使用劳动者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终止侵害,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者在离职了之后代表着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消失,而对于双方不能以对方的名义做出违反条款的事情,只要单位还要借用借职人员的信息处理任何事情,那么对于离职本人是有权利走法律的程序进行解决,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