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92
浏览

试点物流承揽的仓储业务中允许扣除价款项目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7 04:4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试点企业(此处指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纳入试点名单的物流企业及所属企业)将承揽的仓储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人减去付给其他仓储合作方的仓储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2-06-17 04:42
更新时间
2022-06-17 04:42

推荐内容

信托经理有进行证券投资业务吗?
什么是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
保理业务中的的“保”字是什么意思?
租赁业务怎样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什么是保函业务?
远洋运输企业和航空运输企业租赁业务如何征收 税?
企业为什么要进行业务外包?
银行公司业务有什么特点?
民营资产管理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业务有哪些区别 ?
自贸区商业保理业务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火鲤鱼 © 2024 专注小微企业服务 冀ICP备090026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