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所得税重组业务处理中,母子公司合并是否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一直存在争议。一种观点是母子公司合并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因为不会采用股权支付。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母子公司合并是典型的企业合并,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但解释其理由又区分为两类:其一、相当于母公司自己向自己股权支付;其二、适用同一控制下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请问,您所在的的税务当局在实际操作中采用哪一种观点或者操作方法。A母子公司合并,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子公司需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B母子公司合并,可以理解为母公司向自身进行股权支付或回购,适用特殊重组C母子公司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不...查看全部>>在企业所得税重组业务处理中,母子公司合并是否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一直存在争议。一种观点是母子公司合并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因为不会采用股权支付。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母子公司合并是典型的企业合并,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但解释其理由又区分为两类:其一、相当于母公司自己向自己股权支付;其二、适用同一控制下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请问,您所在的的税务当局在实际操作中采用哪一种观点或者操作方法。A母子公司合并,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子公司需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B母子公司合并,可以理解为母公司向自身进行股权支付或回购,适用特殊重组C母子公司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适用特殊重组请您做出选择!务必注意,本调查不是调查您的税务观点,而是调查当地发生的实际案例时税务机关的处理方法。河北国税,税务机关具体理由不明确上海一位网友张继云留言上海案例C母子公司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适用特殊重组江苏一位网友叶荣添二世留言江苏国税案例C母子公司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适用特殊重组这种方法的缺陷在于会产生大量的会计税法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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