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119
浏览

房地产企业向购房者收取的诚意金、意向金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20 10:52

1,诚意金和意向金按照法律规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潜在业主未按期签订合同的,应当予以退还,因此我们在入账时计入其他应付款,如果潜在业主不收回才能转入营业外收入。2,如果购房者违约终止合同,意向金才不予退还,应当转入“营业外收入”,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2-06-20 10:52
更新时间
2022-06-20 10:52

推荐内容

房地产企业项目融资的渠道有哪些?
房地产企业如何融资?
房地产企业项目贷款怎么办?
房地产企业资产负债率多少合适?
房地产企业怎样支取银行监管账户资金?
房地产企业的净利润率一般是多少合适?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是什么?
关于共同开发项目的账务问题
报帐企业能否计入固定资产?
火鲤鱼 © 2024 专注小微企业服务 冀ICP备090026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