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用非全日制用工需要注意:
1、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工作时间、地点、工资标准等内容,虽然法律不强制与非全日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基于企业与员工之间很容易就是否成立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工作时间、地点、工资标准等发生争议。因此,企业最好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用工性质及劳资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
2、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3、确保本次劳动合同的建立不影响之前劳动合同的履行:
虽然非全日制用工中允许建立多重劳动关系,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应当确保本次劳动合同的建立不影响之前劳动合同的履行。
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标准。
5、劳动报酬结算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且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报酬的结算周期可以按日、周结算,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同时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6、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员工缴纳社保或工伤保险:
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若未缴纳社保,则相应的损失将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针对已由其它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员工,则用人单位可以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
7、涉密岗位慎用非全日制用工:
因为全日制用工中员工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故建议涉密岗位慎用非全日制用工。若必须在涉密岗位使用非全日制用工,则应加强保密工作,并与非全日制员工签订保密、竞业限制协议等。
8、就非全日制用工事宜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在录用后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