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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中(入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4:36
    咨询要点:劳动争议案中(入职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解答参考:只要是双方协商签章认可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咨询要点:若起诉到法院主张以同岗位工资计算工伤待遇有多少胜算? 解答参考:你是否在该岗位继续工作,并按计件完成工作量,如果没有,那就不能享受同岗位工资。    以此作为诉讼请求不合法,毫无胜算可能。 就你的问题,从根本上说,完全是诉求思路错误! 你的诉讼请求应从以下二方面考虑: 1、依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是有严格期限规定的,在入职协议约定试用期满,你就应书面申请,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将书面申请以快件形式发给单位,邮寄凭证保存作为可能发生劳动争议或诉讼的准备证据,如果签订劳动合同,那就不再是试用期工资了,而且未签合同期间还应支付双倍工资。     2、依据国家社保、工伤保险等强制性条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为劳动者办理相关保险手续、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单位未办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因此,你如果要申请劳动争议直至法院诉讼,诉求应是补签劳动合同、双倍赔薪和办理缴纳社保、医保、工伤等法定保险。  有了劳动合同和交纳保险,其他一切待遇都可依法享受。  。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4:36
请问这入职协议能取代劳动合同吗? 应该依合同论,内容详见合同。 若起诉到法院主张以同岗位工资计算工伤待遇有多少胜算? 有希望,无胜算。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4:36
    这份入职协议不是规范的劳动合同,但在没有正规的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也具有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力。 不过,工伤的工资不是以劳动合同上记载的工资为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所以,有没有劳动合同,那份协议算不算劳动合同,你都是劳动者。  单位都应当承担工伤责任。 工资是以社会保险的缴费工资为标准的。那么,如果单位已经给你办理了社会保险,则是以申报保险时的工资标准为准;如果单位没有给你办理社会保险,即你的缴费工资为 0 ,那么,你可以请求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如果经计算,这个标准低于协议的800元,建议你同意按800元计算。     另外,工伤赔偿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是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的,只能是先申请劳动仲裁,只有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到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或法院当然只能是按法律规定办。如果按规定计算的结果低于协议的800元,建议你协商解决,不要申请仲裁,更不能直接上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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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6-16 14:36
更新时间
2022-06-16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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