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总额的构成
利润的确认和计量,简单说就是利润的确定。根据我国现行《财务通则》规定,企业的利润总额主要由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构成,其关系为:
企业的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此公式只是一个基本的规范。行业财务会计制度对企业利润总额的构成有着具体的规定:工业企业的利润总额等于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 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商业企业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经营费用-财务费用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加代购代销收入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的商品销售收入净额-商品销售成本-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施工企业的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工程结算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工程结算利润=工程结算收入-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由此可见,企业的利润构成分为三个层次:
先是主营业务收入
其次是营业利润
最后是利润总额
其关系是: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成本一期间费用-进货费用(商业)-营业税金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企业年度决算后实现的利润总额,要在国家、企业的所有者和企业之间进行分配。利润分配关系着国家、企业、职工及所有者各方面的利益,是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 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规和制度执行。利润分配的结果,形成了国家的所得税收入,投资者的投资报酬和企业的留用利润等不同的项目,其中企业的留用利润是指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由于税法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缴纳税款是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从这个意义上看,财务管理中的利润分配,主要指企业的净利润分配,利润分配的实质就是确定给投资者分红与企业留用利润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