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场生动化的实施
(一)产品陈列规范
1.抢占第一位置。所谓第一位置具有以下特点:
(1)产品能最大限度地进入消费者视野;
(2)消费者第一眼就能看到产品;
(3)消费者最方便拿到的地方;
(4)高度以中等身材(170cm左右)消费者双服平视为宜,保证在视平线至腰部之间位置。
2.占据最大陈列空间
(1)每个品项的产品连续4盒以上的并排摆放将取得较理想的视觉;
(2)必须遵守“竞争优势”原则,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陈列必须大于一切竞品;
(3)每个品项的产品必须上下左右紧靠一处陈列,不能被其它品牌隔开;
(4)主导产品占公司所有产品陈列空间的50%以上的陈列面积。
3.包装摆放
包装平行:同一类型包装水平陈列。
产品垂直:同一品名不同包装垂直陈列。
上轻下重:轻的包装放在上面,重的在下。
借光摆放:摆在同类畅销产品旁边。
4.先进先出
必须将距离有效期近的产品陈列在表层或表面。
5.三种不可饶恕的错误
(1)被陈列在货架或柜台的底层;
(2)与杂牌混居;
(3)断货,无异于自杀。
6.落地陈列、堆头等完成陈列后。故意拿掉几(罐)产品以留下空隙方便顾客拿取。同时借此显示商品好卖。
(二)产品清洁度规定
1.产品视觉清洁
(1)码放整齐,划一;
(2)陈列产品外包装整齐完好,破损者不准上架;包装变色或染上污点者不准上架;无出厂日期(有效期)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者不准上架。
2.保证产品的触觉清洁
随时除去包装上的灰尘、污点、污垢等。
3.产品周转期(依不同产品而定,以下举例为18个月有效期)
(1)距有效期余8个月系产品清洁度危险警示期,必须将此类产品调往畅销地区销售;
(2)距有效期余4个月系产品清洁度高度危险期,此类产品必须撤架,以作促销品等、手段在非销售渠道上消化;
(3)过期产品必须在最短时间内予回收。
(三)宣传品的使用
1.位置显眼,如卖场进门处视线水平,不被其他物品遮掩。
2.外观洁净,褪色的、破旧的宣传品及时更换、拆除。
3.主销什么产品配什么宣传品为主。
4.POP必须张贴在售点内。
5.不应同时出现两个新旧广告攻势的宣传品。
6.促销活动结束,必须尽快将促销宣传品拆除。
(四)客情关系的建立
1.经理/店长:与他们关系的良好协调是所有售点工作的基础,必须做到他们对产品的完全认可和各种工作的有力支持。可以用各种小礼品或赠品增进联系。
2.营业员:与营业员保持良好的关系,保证营业员对本产品的高度关注。
(1)保证在自己监管不到的时候,营业员帮助及时补货和要货;
(2)可以方便查询各种销售数据和库存数量,保证安全库存;
(3)保证营业员推荐本产品,教会他们一些产品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