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职业体育模式
欧美俱乐部在联盟层面合作,联盟是俱乐部的利益代表,每个俱乐部所有者类似委托人,联盟管理者则类似代理人,在联盟赖以生存的约束机制以制度的形式事先给定时(约束机制包括:球队数量、赛事场数、时间安排、场地座位容量、生产函数和投入如何集合的专门技巧,比如比赛规则),每个俱乐部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和成本的最小化,联盟层面的合作是至关重要的,而且这种合作必须是完全的,才可以实现每个俱乐部的利润最大化。
联盟和俱乐部的垄断特性:无论是北美还是欧洲的职业体育,最高顶级的联盟都占据绝对的优势,在投入市场和产出市场上均具有垄断的地位,从而能够压低投入价格,抬高产出价格,获取超额的垄断利润。尽管每个联盟在组织和管理该单项运动项目的职业体育发展中具有绝对优势的地位,但在整个职业体育大家庭中,各个单项联盟存在激烈的竞争,因此,在单个联盟中存在一些限制竞争的制度和行为,但对于消费者而言,则是一种福利的提升,是产品品质的提高。
联盟利益分配模式:对职业体育而言,无论是投资者、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同样是行家,都对其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拥有自己的发言权,同样可以对联赛水平评头论足、见仁见智。职业体育组织从本质上是一张“利益关系网”,是由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组成的特殊契约,涉及不同产权主体之间平等、独立的关系,意味着这一和约的每一个产权主体都具有平等的机会参与职业体育所有权的分配,即职业体育的效率应首先建立在利益相关者平等的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