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惩戒的程序
关于惩戒程序各国规定虽不尽相同,但基本遵循全面客观公正、注重事实,维护公务员权利和利益,依据法律规定的方法、程序来处理,尤其是较重的处分更加严格。关于处分程序,归纳起来大致包括:
(1)提出指控。即主管人员发现所属公务员有违反规定而需予以处分时,应向上级长官或机关首长提出指控。
(2)通知。由有惩戒权者将指控事项,书面通知被指控者,并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辩。(3)申辩。被指控者对指控事项可提出申辩,并提出有关人证物证。
(4)调查。有惩戒权者对指控及申辩事宜,如认为尚不够作为惩戒依据时,要举行调查,在调查期间并举行言辞辩论,被指控者可请律师或工会团体代表代为辩护。
(5)惩处。根据所搜集的事实,再行决定给予处分。
(6)受处分人申诉、复审和最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