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负债的定义及缺陷
(一)现行负债的定义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将负债定义为: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IASC认为,负债是“由于以往事项而发生的企业的现有义务,这种义务的结算将会引起含有经济利益的企业资源的外流”。FASB认为,负债是 将来可能要放弃的经济利益。它是特定个体由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将要向其他个体转交资产或提供劳务的现有义务”。
这里的义务既包括法定义务和公正义务。还包括推定义务,即在特定情况下推断成立的,而非由于契约的或强制的责任形成的义务。
FASB认为,负债的重要特征有三个:
——蕴含着对一个或几个其他个体承担的现时义务或责任;
——使其将来要放弃的经济利益,不能或很少可能回避;
——使该个体承担义务的交易或其他事项已经发生。
虽然我国及IASC、FASB对负债定义的表述各异,但是它们都是基于业主论下“负债是一项业务”这个视角出发的。它们的共同特征:一是对其他实体承担义务或责任;二是导致义务的交易或事项已经发生;三是包含有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但是从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业务实质的角度上来说,这些定义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些缺陷。
(二)负债定义上的缺陷
1.业务实质上的缺陷
随着近年来商品经济的发展,传统负债定义明显地与现今必须对商品(服务)买卖做未来规划及合约安排的商业社会存在着脱节现象,其定义与实务中的揭示状况存在着某种差异。一些必须强制执行的义务责任经常不被确认为负债,如待执行合约;其他一些项目,看来是不需强制执行的义务或债项却在资产负债表上列为了负债,如递延税款。
2.清偿方式的缺陷
“经济利益流出”的提法也不能概括全部负债清算途径。“经济利益流出”是对转移资产或提供劳务这两类具体手段的概括。
但有些负债的清偿并不要求企业转移资产或提供劳务,这主要是在金融创新的条件下。有些义务的清偿要求以发行权益证券方式,而对特定企业主体来说,其自身的权益证券并非资产,因而在此情形下。负债的清偿并未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例如,现被列为负债的可转换债券在到期转换时,企业就必须发行一定数量的普通股。
3.时间系统上的缺陷
可以看出,现行财务会计对“负债”等会计基本要素的定义是针对过去结果进行的,而预计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本身无法确认为负债金融衍生工具的特点之一是合同所体现的交易并未发生,而是将在未来发生。若把衍生工具列为负债,它只是有可能将或有负债转化为现实负债。或者说这种或有负债有永远也不能转化为现实负债的可能,传统意义上的“负债”难以包含此点。按照传统的会计模式,仅仅签订契约是不能够形成企业负债的。因此,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对负债定义中“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提出了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