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公地悲剧的理论发展
“公地悲剧”的最早注意者是亚里士多德,其认为最少受到照顾的事物,往往是属于多 数人的公共事物,因为人们只是关心自已的东西,而忽视对公共事物的关注)。1968 年哈丁在《科学》杂专上发表了《公地的悲剧》一文,通过一个公共牧场无偿放牧的例子对“公地悲剧”进行了系统的描述,由于牧民趋于追求直接利益的最大化而过度放牧,导致牧场的彻底毁灭。并得出:在一个信奉公地自由的社会系统里,由于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最佳利益,毁灭成为所有人趋之若骛的目的地。然而,这里只解释公地被过度滥用的一面,忽视了资源利用效率低下而导致闲置的可能性。1998 年,黑勒发表了《反公地悲剧:从马克思转向市场中的产权》一文,描述了基于利益最大化趋使,产权主体通过设置障碍以达到自身获利,使产权与使用权合二为一,造成物品使用权闲置,引发资源浪费现象,这样便产生了“反公地悲剧”。
反公地悲剧理论最主要的提出者是美国产权法研究领域顶尖专家迈克尔·赫勒。赫勒于1985年获哈佛大学文学士学位,1989年获斯坦福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0-1994年担任世界银行住房政策与法律顾问兼项目副经理;1994-2002年任教于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并于1999年晋升教授;2002年至今任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教授,并曾担任该学院副院长。赫勒于《哈佛法学评论》上发表的《反公地悲剧:从计划经济到市场化转型中的产权》(下文简称《反公地悲剧》)一文标志着反公地悲剧理论的正式诞生。
反公地悲剧理论是对现代产权经济学的重要补充和发展,对我国改革与发展中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具有比较突出的指导意义。自1998年诞生以来,经过近20年的发展,反公地悲剧研究已经取得了许多新的重大进展。本文系统介绍了反公地悲剧研究的理论进展及其政策启示。
要阐明反公地悲剧理论的内涵,有必要先讨论公地悲剧理论的疏漏。自从哈丁的《公地悲剧》发表以来,“公共资源的竞争性过强,而排他性缺失或不足”将会导致“过度使用”的公地悲剧思想可谓深入人心。只要一提到公共资源(公地),人们的第一反应往往就是:要么利用政府控制,要么通过私有化,使公共资源的产权明晰化,从而避免过度使用导致的公地悲剧。在自由思想所主导的西方世界,政府控制(又被称之为“利维坦”)是一项非常敏感的提议,通常只有在特殊时期以及私有化或者市场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才会使用。因此,通过私有化(尤其是政府主导下的私有化)解决公共资源的过度使用问题可以说是首选方案。这与主流经济学也是相容的。然而事实上,将公共资源转变为私有资源的过程,尤其是“不恰当”的私有化,可能会给公地造成一种新的悲剧——资源使用不足的反公地悲剧。
从词源的角度来看,使用过度早就是标准的英文单词了,而使用不足却不是,充其量只是一个合成词,即“underuse”。赫勒在其于2008年发表的《困局经济学》一书中写道:“在撰写本书第1章的时候,电脑拼写检查程序执意要把‘使用不足’这个词划上红色波浪线,似乎世界上根本没有这个词。波浪线是一个信号:正因为它的不存在,才更能说明我们面临的问题”。在笔者撰写本文时,“underuse”已经不再被电脑标示为红色了,就连绿色波浪线也没有。这或许从侧面反映了赫勒“反公地悲剧”思想的影响之大和传播之迅速——赫勒的《困局经济学》在英文版发表一年后就被翻译成中文出版了,当然,这更应归功于他十年前发表的理论奠基性论文《反公地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