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理论的 委托代理多项任务模型
在简单的委托代理模型中,我们仅考虑了代理人仅从事单项工作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情况下代理人被委托的工作不只一项,即使是一项,也有多个维度。因此,同一代理人在不同工作之间分配精力是有冲突的。而委托人对不同工作的监督能力是不同的,有些工作是不容易被监督的。如:生产线上工人的产品数量是容易监督的,而产品的质量监督有难度。霍姆斯特姆和米尔格罗姆(Holmstrom and Milgrom,1991)证明,当代理人从事多项工作时,从简单的委托代理模型得出的结论是不适用的。在有些情况下,固定工资合同可能优于根据可观测的变量奖惩代理人的激励合同。霍姆斯特姆和米尔格罗姆模型的基本结论是:当一个代理人从事多项工作时,对任何给定工作的激励不仅取决于该工作本身的可观测性,而且还取决于其它工作的可观测性。特别的,如果委托人期待代理人在某项工作上花费一定的精力,而该项工作又不可观测,那么,激励工资也不应该用于任何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