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当用其佳法
当用其佳法是指用人要抓住时机,当用其佳,不仅仅要及时任命,还包括及时调换。
人才学原理告诉我们,人才的选用有一个最佳时机问题。这是因为人才之才并不是均衡发展的,它在客观上存在一个抛物线过程,即有上升期,相对稳固期,下降期。如果一个人在其才能的上升期间就被使用,则会对本人起到激励作用,其才能和贡献将会增大;如果在相对稳固期和下降期使用,一般说来只能起到安慰作用,虽然才能也有可能增加,但增加不大。
领导者在用人中,应该特别注意防止的是该用的时候不用,才情薄暮了或“走下坡路”了,再来用,这就叫贻误时机。这方面的道理古人早就懂得,古人说“用人之道,当自其壮年心力精强时用之”。列宁在写给一位同志的信中将全党的工作比做一个“管弦乐队”,他说:“党中央必须确切知道:什么人,在什么地方,操哪一种琴,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如何练习完了某种乐器,什么人,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不合节拍(当音乐刺耳时),要纠正这种不协调的音调;需要调换谁去,怎样调换和调到什么地方,等等。”及时调换不适合本岗位工作者,这也是一种当用其佳。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唐代大诗人杜甫的诗句,应当成为各级领导者的座右铭。如果各行各业在职的干部都是及时提拔起来的,那么整个干部队伍的面貌,定会大大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