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规章”的内容特点如下:
第一,进行制度创新,全面贯彻"两个主体、两个 责任制’’要求。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两个主体、两个责
任制”的要求。"两个主体’’是指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 主体,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体。 "两个责任制” 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两
个主体、两个负责制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安全生产责任 体系。
从政府的角度讲,发展经济是政绩,安全生产也是
政绩,市、县、乡镇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内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将结果纳入政绩、业绩考核的范 围。 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控制 考核指标体系,逐级抓好落实。 政府的监管职责要做到
位,但是,政府的监管责任并不能替代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 生产第一责任人。 "5个规章”对企业主体责任做了具体
规定,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强化日常安全 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第二,体现"以人为本’’理念,细化并提高安全生 产标准。
北京市市长王岐山同志反复强调:"安全生产工作再 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再怎么抓都不过分。”
“5个规章”立 法在坚持现有安全生产标准的基础上,又对一些上位法 已有的管理措施进行了细化,提出了更具体的标准,这 也是北京市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特色之一。 "5个规章’’在此思想的指导下,对各项标准细化、量化, 使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有法可依,有具体标准可循, 也使得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更加明确、合理、公正,可
以有效地减少行政机关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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