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公司通过网上推广找到我司,简单了解产品规格和单价后,下了一张采购合同,传真到我司的,当时电话沟通也没有听清楚每一个字,对方需要的是“二丙二醇甲醚(DPM)”,由于我们只推广了“丙二醇甲醚(PM)”我习惯性误认为对方需求的是“丙二醇甲醚(PM)”。电话沟通也有些地方询问不够仔细。“二”和“D”多出来的两个字很容易一句话带过。 另外对方传真过来的采购合同也恰巧在第一个“二”字上有点模糊,二字上面一横模糊;误以为是“__”符号,就盖章回传了。 现在的问题是,对方要求货物明天交货。两个不同的产品,单价相差3元/公斤,如果要按照合同上的单价,我要亏1000多元。请问各位这样的采购合同算不算误解,能否撤销?有什么解决办法?也可以提供合同照片给各位!我个人资料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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