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
威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经营者 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 全县道路运输经营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全面提升我县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意识,着力解决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日常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短板,依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印发的《全面加强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冀交安委办函【2020】47号)要求,现通知如下: 1.道路运输经营者即是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也是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日常培训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确保安全生产培训责任制的落实。 2.道路运输经营者及相关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安全警示教育培训,新增业户应接受至少32学时的安全生产培训,每年接受至少24学时的再教育(每月不少于2学时),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视同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整改、予以处罚。 3.我局为道路运输个体经营者及相关驾驶员提供线下免费培训指导服务,各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者按照相关法律落实从业人员培训规定。也可通过手机 APP 或网上报名等形式参加经省交通运输厅备案的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的线上培训。 2022年9月1日 来源:交通局 编辑:邱世宇 高 丹 审核:王 冰 签发:董明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