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补贴的原理
假定某一零售商销售两种产品A和B,这两种产品为互补产品。又假定在两种产品不存在互补关系(互相独立)的情况下,当该企业获得最大利润时,在市场A的销售量为,售价为;在市场B的销售量为,售价为。
如右图,假设企业认为产品A和产品B为互补产品,它可以降低产品A的售价,以便使产品B的需求曲线右移。产品B所获得的额外利润可以用补贴的形式返回到市场A,以决定产品A的销售量和售价。这样,就可以在市场A得到一条新线段——带补贴的边际成本线。这条线应该与边际收入MRA相等。如果企业特产品A的售价从降到,这将使产品B的需求曲线从DB右移到(见右图)。这时,企业经营两种互补产品的利润能达到最大。在市场B,企业可以以价格销售数量为的产品,以达到最大利润,此时,企业可以将在市场B获得的额外利润转移到市场A作为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