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的意义
录用制度是公务员系统的“人口”管理环节,是公务员制度的管理基础,是建立公务员制度的首要环节与核心内容,也是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关键一环,是公务员系统更新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它在整个公务员制度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对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高效率的政府工作系统,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从社会上选拔优秀人才,实现人与事的最佳结合,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第一,有利于政府广开才路,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我国传统选拔政府工作人员的范围较窄,基本上是采取“相马”的做法,缺乏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机制。而实行公务员录用考试则改“相马”为“赛马”,实行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经考试、考核择优录用,从而使拔尖人才崭露头角、脱颖而出。录用为公共管理人才的开发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土壤。
第二,有利于“因事择人”和“人适其事”的最佳结合。现代人事管理理论认为,“因事择人”和“人适其事”是人事组织构成的最佳方式。这样才能既不使冗员充塞政府又能充分发挥人之所长。考试录用制度规定的考试内容和知识都是按照公务职位的设计要求所给出,不同的职类所需的知识和素质不同,考试内容就有区别,这样保证了“因事择人”,同时体现了“专家(内行)原则”。考试录用是在公开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应考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爱好兴趣、能力特长、身体状况来选择不同职位的考试,个人的意志和愿望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实行了“人适其事”,为人尽其才、人尽其用创造了前提,也使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口号从制度上落到了实处。
第三,有利于激励广大公务员积极进取、奋发向上。过去在用人上存在的弊端,一些人进入干部队伍后往往容易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实行公开考试,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机关的人事管理实行优胜劣汰,要想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在考试成绩与考核结果面前,任何人不得、也不可能有丝毫特权。当上公务员后.必须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从政治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从业务能力上不断要求进步,从身体品格上经常锻炼,从而创造积极进取的社会氛围。
第四,有利于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政府机关的廉政建设。过去,由于录用干部缺乏明确客观的标准和程序,透明度不大,主观意愿往往起决定作用。一些思想作风不正的人就趁机钻空子,用人讲感情亲疏,凭个人好恶,搞裙带关系,使“唯亲”、“唯上”、“唯关系”的风气得以流行,败坏了社会风气,不仅不能保证机关进人的质量,而且还损害了政府机关的自身形象。实行录用考试,有关录用考试的政策、程序、结果都公布于众,透明度高,便于群众监督。同时,录用标准明确,程序规范,比较客观公正,从而有力地遏制了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对加强机关廉政建设,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起了重要作用。
第五,为实现政治民主化和政府管理科学化创造了前提条件。公务员录用将公共事务的管理工作向所有的符合资格条件的公民开放,不仅使这些职位更具有公共性质,而且使这些职位的竞争对每个公民而言更具有机会的平等性,提高了我国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方面的积极性,体现了我国社会开放性程度和政治民主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同时,录用制度将专业化和知识化的要求落实为可操作的规范化的考试,无疑有助于提高我国公务员的知识水平和专业化程度,提高我国行政管理的效能,有助于我国行政管理逐渐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