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原理在企业管理中的运用
企业中的管理制度,就是企业的法。法要配套,才能成网,才能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有此,在企业管理中,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不封闭就有隙可乘,制度之间无制约关系,就难以形成经纬交织的局面。有了法而不执行或不严格执行,法也就等于零。封闭原理的实质,就是强诃管理过程中管理活动与管理机构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机制。管理活动本身就是一种客观上环环相扣的循环过程和各因素各环节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统一体。管理活动的目的在于实现组织系统目标,而组织系统目标的实现必须动用一定的手段,消耗一定的资源。要达到组织系统的整体目标,必须把组织系统中具有不同特点和不同利益的各组成部分组织起来,形成一种定向的台力。同时还必须有一种保证组织系统及各组成部分的运动朝着既定方向运动的约束机制。
通俗地讲,封闭原理就是利用事物同的制约关系,它的关键就在于把管理的机构、管理的制度以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严格地控制在有效的制约机制之内,为解决矛盾创造条件,使企业的经营活动有了规矩(投有规矩何以成方圆).并向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的方向发展而不致失控。这就是封闭原理的实质。
封闭原理在管理中的运用是非常广泛的。在企业的生产活动的组织中.也要运用封闭原理。在这里,生产计划部门是企业生产活动的决策中心;各生产单位{车同,工段或班组)是执行机构;生产调度系统作为监督机构,它一方面监督生产活动的执行情况,一方面又经统计报表形式及时将实际情况反馈给生产计划部门,以使决策中心及时修正指令,纠正偏差、下达新的指令。这种由企业生产计量 部门、生产单位和调度部门组成的生产系统作为一个全封闭的回路.不断循环运转,从而推动企业正常生产活动的进行。
目前在企业管理中,违反封闭原理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无法可依。一些企业的管理目前还处在经验管理阶段,一些工作没有规章制度,没有科学规范,自己摸索着干。第二,法不配套 只有如何干的制度,而没有干了以后,对干的结果如何处理的制度。第三,有法不依。搞 下不为例”,第四,执法不严。第五,违法不究。
管理要封闭,但封闭其是相对的。这是因为管理的封闭系统不是孤立的系统,它与上下左右的系统还存在输入输出的关系。因此封闭只能是相对的。另外,即使是正确的封闭管理措施,也会随时间推移,管理运动的不断发展而有可能被冲破。因此,十全十美.一劳永逸的封闭模式不可能存在。只有不断改进,不断完善,封闭体系才能创造出越来越高的效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封闭原理是现代管理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管理科学学科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并在实践中发挥出越来越重的作用。固此.学习和掌握这项基奉原理,对于改善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无疑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