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劳特朋的4C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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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伯特·劳特朋的4C观点

  劳特朋认为:其一,企业应该以满足客户需求与欲望(Consumer needs & wants)为目标,生产客户需要的产品,而不是销售自己所能生产的产品;其二,企业应该关注消费者为满足需要计划付出的成本(Cost),而不是按照生产成本来定价;其三,企业应该充分考虑顾客购买过程中的便利性,而不是仅从企业的角度来决定销售渠道策略;其四,企业应该实施有效的双向沟通,而不是单方面地大力促销。

  与产品导向的4P理论相比,4C理论呈现出强烈的客户导向,以追求顾客满意为目标。但是,这并不意味着4C已经替代4P。好比群峰在湖面上的投影,客户、成本、便利、沟通也正是产品、价格、渠道与促销在客户视角下的呈现。虽则4C更符合当今市场发展需要,是消费者在营销中越来越居主动地位发展趋势的必然回应,但是4P依然是企业开展营销不可或缺的四个基本立足点。

  其实,4C与4P是相通的,4P是手段,4C则是目的。换言之,产品策略是使客户满意的手段,价格策略就是使顾客购买成本降低,分销是为了实现顾客购买的便利,促销的本质就是信息沟通。科特勒在《营销管理:分析、规划与控制》第七版“营销过程”一节中吸纳了4C的内容,但并未因此否定4P,而是强调4C是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待4P。

发布于 2022-12-29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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