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的原则
公务员考核有很强的政策性、规范性、科学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客观公正是公务员考核最基本的原则,必须保障这一原则的实施,同时也应遵循其他有关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
所谓“客观”,一方面是指要实事求是地对公务员作出评价,另一方厩是指要全面地反映被考核公务员的情况,避免主观片面。所谓“公正”,是指)(寸任何公务员,不论其民族、性别、出身、职务、文化等情况,都要严格按照斯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不能在标准掌握上宽严不一。
在实际考核中要作到客观公正,首先,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公务员考核中,要尊重客观事实,如实反映情况,得出符合实际的考核结论。只有坚持实事求是,才能激发和调动广大公务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才能达到公务员考核的最终目的。其次,必须要有严格的标准。国家公务员考核是一项严肃和极其重要的工作,是审查、选拔和奖惩公务员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最后,必须坚持公道正派的作风。公道正派是对考核者的基本要求。在考核过程中,考核者必须力求公正,努力摒弃个人偏见,广泛听取各方丽意见,端正考核态度,保持良好的作风。
2.注重实绩原则
所谓“实绩”,是指公务员通过努力,为社会作出并得到社会承认的劳动成果,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益。它是公务员知识、能力、态度等综合素质的反映。因此,在考核公务员时,在坚持德才标准的前提下,注重实绩非常必要,这既是任人唯贤的体现,也有利于克服“论资排辈”的弊端,同时有勖于鼓励公务员之间平等竞争、提高工作效率。注重实绩已成为现代人事考核的重要原则,并受到我国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视。
3.民主公开原则
民主公开原则即通过征求意见、民主评议、民意测验和公务员代表参加考核组织等方式,公开地对各级公务员进行考察;以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民主公开原则是确保考核质量的需要,同时也充分体现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参与国家管理的优越性。
考核中的公开,主要指以下几点:一是公开考核的目的与方法。考核前先公布为什么要考核,是例行考核、晋升考核还是选拔考核,使大家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二是公开考核的内容与对象。即考核前要把具体内容、程序、要求及对象公布于众;三是公开考核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4.结果兑现原则
考核必须作为公务员的加薪、晋升、转岗、辞退、培训等管理过程的基本依据,只有这样,考核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否则,考核只能形同虚设,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