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监督的功能
监督在公务员从事公务活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具有重要功能。通过发挥这些功能,保证了每个公务员的公务行为与行政目标的一致。
(1)约束功能。行政机关及其各级组织、全体公务员及公务员的每个公务行为,在从事行政管理中,要受到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等多种因素制约和影响。任何一种因素的变化,都会影响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所从事的公务行为。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始终有利于社会发展,每个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不违背行为准则,就需要通过对公务员的监督来建立一个制约机制,以随时随地纠正行政管理活动出现的偏差。
(2)参与功能。监督是对公务员从事公务进行管理的重要一环。这种监督管理应当贯穿于各项具体管理活动之中。它不仅在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奖惩、升降、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辞退等活动中都应当有监督参与,而且要参与、监督每个公务员一生中从事的全部公务行为,同时也要参与公务活动的起始,以便给公务员的公务行为以正确引导,有时甚至要事先对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作出预防。
(3)促进功能。通过监督活动,针对公务员在从事公务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找出、纠正管理中的偏差,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弥补措施。这不仅可以提前排除公务行为中的潜在弊端,而且可以不断地调整行政工作中各个环节和因素的关系,促进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4)反馈功能。反馈是管理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政府机关通过对公务员从事各种公务活动的事前监督的反馈信息,来审核行政决策计划、方案的可行度;通过事中监督的反馈信息,可及时纠正偏差;通过事后监督的反馈信息,可对每一个公务活动管理过程以及整个公务员管理体系,作出鉴定和评价,进一步对客观环境因素的利弊、未来发展方向作出科学测定,提出改进方案,为领导决策和公务员改进公务行为提供依据。